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身份证号: 地 址: 承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物业的有关事宜,在自愿、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投资购买的位于路18号 负1 层计1285㎡商场,用途:商业服务(商铺),结构:混合,层高:6.2m。 第二条 商场租赁期限: 1、起算日期: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终止日期:从起算日期计算至五年止。 第三条 租金支付 (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20xx年1月1日,乙方可提前进场装修并完成商场经营的一切事宜。在此期间,除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外,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20xx年1月1日起,,租金为每月70元/㎡。后期租金按每年5%递增,租金按季度支付,支付时间为每季10日前。 第四条 甲方承诺 1、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无本物业产权的任何纠纷;如因该物业未清事项影响乙方经营,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且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影响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使用事项。如因甲方干预或设置障碍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据实向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 房屋的物业管理、维修和养护 1、因乙方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达到设计要求。 2、房屋管理期内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由乙方自进场之日起负责。 3、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税费 合同签订时,相关税法规定甲方承担的税收为:租赁业营业税及城建教育附加5.6%,房产税12%。 第七条 所有权转移 1、在租赁期内,如甲方将物业进行销售,需在销售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及受让方应将交易合同副本在处置后五个工作日内交乙方建档登记,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对物业的处置行为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有效。如因甲方处置物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据实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若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贰拾年收益总额30%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内,若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在叁个月内,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上浮60%计算支付违约金;叁个月至陆个月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双倍计算支付违约金。连续超过陆个月,应支付甲方本合同贰拾年收益总额30%的违约金,且甲方可单方终止租赁合同。 第九条 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信守合同。 2、在本合同履行中,如遭遇不可抗力或政策变更,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份条款不能继续时,应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且该仲裁为一局终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肆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后签订本专柜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时间为叁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铺位位置与面积 1、乙方租赁的场地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 2、本合同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均按本合同确认的建筑面积计算。 第三条:租金与管理费收费标准 1、乙方铺位缴交租金每月标准为: 。 2、乙方物业管理费月缴费标准为: /㎡人民币(含公用照明、水电、冷气、通风等),即: ㎡× 元= 元,大写: 元/月。在运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运营情况作出适当的价格调整。 3、电费为: 元/度,在运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供电局的价格作出适当调整。 第四条:押金、租金的缴交时间 1、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缴交一个月的租金作为押金,共计: 元人民币。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违反本合同和商场的有关管理制度,期满时乙方向甲方结清有关费用,甲方免息将押金退回乙方。 2、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同时向甲方缴交壹个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共计:______元人民币。之后乙方仍按签订日日期来缴交租金和物业管理费,若乙方逾期5天以上(含5天)仍未缴交的,甲方按每天1%的月租金和管理费总额收取乙方滞纳金。 3、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缴交一个月的租金作为完善合同经营范围约定保证金和售后服务保障押金,共计: 元人民币。此保证金是乙方用以保证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所销售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生产和销售的商品,也必须是在与甲方签订许可的经营品牌范围之内的商品。如有违规进场商品,经甲方劝退无整改时的处罚保证金。如乙方无视甲方通知整改,甲方将视乙方违约情节轻重有权用以处罚乙方,并保留解除租赁合同和清退乙方出场的权利。乙方在被清退出场、或自愿放弃租赁经营退场后,此违约保证金余款随即变更为延续保障正常售后服务的售后服务保障押金。当乙方在所售商品三包期内能正常履行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期结束后,甲方将退还乙方此款。如乙方在所售商品三包期内不能正常履行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时,甲方有权使用此款项妥善处理客户在三包期内所享有的售后服务权利。(注:乙方如经甲方同意转让给第三方租赁经营时,此款项自动转入第三方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 第五条:装修管理 1、乙方(含乙方聘请的装修施工人员)装修必须先提交装修设计方案给甲方审批,甲方确认并为乙方办理好批准装修通知书后,双方一同记录电表数、铺位明细,同时,确认签字及移交锁匙; 2、乙方进场装修前要办理缴交装修保证金贰仟元给甲方,并与甲方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经甲方验收,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及装修管理协议后,甲方无息返还乙方缴交的贰仟元装修保证金。如乙方违反了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给甲方商场造成了损失,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乙方的装修保证金甲方不退回给乙方,预以没收。 3、乙方租铺2个以上(含2个)需要拆墙或拆铺位的,须确定复原方案并经业主同意,同时乙方需缴交复原费给甲方,由甲方转交业主。期满乙方复原并经甲方和业主确认后,由业主无息返还复原费给乙方;若期满乙方不复原,则复原费归业主所有。 第六条:商场管理 1、乙方进入本商场经营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等经营手续证照,并按时缴纳相关税费和申报年检。 2、乙方必须遵守本物业所公告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凯里国贸商场管理制度》的规定。 3、甲方对乙方因违反本协议及商场的有关规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口头规劝指正、书面通知、律师函、暂停其商铺水电使用、以本公司或商场名义封其铺位、公告等方式来提醒和制止乙方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确保商场及大众业主利益。 4、如乙方违反商场制度,严重影响商场运作、声誉、业主的公共利益时,甲方在提请业委会和本铺业主或本商场10个以上商家的同意后,有权单独终止本合同并收回铺位,不需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因此有造成甲方或其它商家损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转让 1、乙方已展开经营,但确需转让且找到接管第三方,须书面向甲方申请,在甲方同意后,向甲方缴交转让费壹仟元,否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私自转让的,甲方有权封闭该铺位,直至完善规定手续为止。 2、为确保商场运营正常,杜绝炒铺行为。在本协议期限内一旦发现乙方转让是属于炒铺行为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责令乙方改正。 第八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当时实际情况甲方有权制定修改本商场物业管理规定和《凯里国贸商场管理制度》。 2、为确保凯里国贸商场开业后运营和管理正常,甲方有权重新制定实施商场整体改造、招商、策划、管理方案。 3、有权制止乙方因违反商场的物业管理和《凯里国贸商场管理制度》的行为。 4、根据本合同约定,有权按时向乙方收取租金、物管费及相关费用。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约,甲方有权收回铺位。 6、乙方要退租,需在合同期满后,甲方才退还乙方之前所缴纳的押金;若在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强行退租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己交付的押金。 7、租赁期内连续3天或累计5天不营业,甲方将向乙方提出书面通知给予警告;若乙方在一个月内累计15天不营业,甲方有权收回铺位,单方终止本合同且押金不需退还。 8、向乙方(或业主)提供商铺的自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9、提前将装修方案和注意事项及限制条件告知乙方和其使用人。 10、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铺位是合法的。 11、对所涉及乙方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遵守本商场公告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凯里国贸商场管理制度》。 2、依据本协议按时向甲方及本商场物管公司每月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 3、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所有设施设备不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使用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须事先向商场物管处申请,获得批准方可使用,并按约定期限恢复原状及功能。造成损失的,乙方按市场价赔偿或修复。 4、对员工、使用人及来客等有告知商场规定和制度的义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引起违反本物业管理制度和《凯里国贸商场管理制度》,或造成商场损失、损害的,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赔偿责任。 5、租赁两个铺位以上,含两个需拆中间墙和铺位的,应事先与有关业主确定位置和原貌,并且与业主确定复原费并缴交,期满后有复原原位义务。 6、保证不利用本铺位及商场公共地方从事非法经营、非法传销及其它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7、保证按国家消防部门所制定条例来执行本铺的消防责任,按甲方要求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格用合格消防材料装修,遵守商场消防条例,配合消防有关部门和商场举行的消防演习。 8、保证依法向有关部门申领合法营业执照,依法经营和向有关部门缴交各项收费。 9、保证所有从业人员不带猫、狗类动物及攻击性的动物、宠物进入本商场,更不得在本铺位饲养猫、狗类及攻击性的动物、宠物。 10、对经营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税收、债权债务等依法承担。 11、所涉及甲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及追究责任 1、未交租金和管理费超过10天或以上的。 2、从事非法经营、传销及犯罪活动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第三方承租者的。 4、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租赁铺位的结构用途及改变和侵占公用部份,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纠正及在限定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5、2次违反商场的管理制度,甲方提请业委会或业主或附近10个商家以上同意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况,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双倍索赔己交的费用 1、不按时向乙方交付铺位使用超过10天或以上的。 2、重复租赁其他方的。 3、租赁期内,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本铺转让第三方承租者的。 4、租赁期内,商场及本铺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以上条约双方均要严格执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实施使对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为,并经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无法纠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应支付而未支付之费用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壹万元作为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英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注:附表一:签约项目),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 (详见 商铺分布图)。 租赁面积:租赁铺位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每年日前向甲方缴纳年租赁费共计 元。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商场内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商场管理规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场管理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对商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商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乙方雇请聘用的营业员、导购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场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商场的正常运作和全体商户的整体利益。 2.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能占用公共通道、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甲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户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书面报送甲方,双方确定后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 4.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租赁商铺的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于每月的 日前交甲方。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优先承租权。 1.甲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中途退租,但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七条 其它规定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 租 方:刘跃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承 租 方:王兴权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物业的有关事宜,在自愿、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投资购买的位于路18号 负1 层计1285㎡商场,用途:商业服务(商铺),结构:混合,层高:6.2m。 第二条 商场租赁期限: 1、起算日期: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终止日期:从起算日期计算至五年止。 第三条 租金支付 (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20xx年1月1日,乙方可提前进场装修并完成商场经营的一切事宜。在此期间,除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外,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20xx年1月1日起,,租金为每月70元/㎡。后期租金按每年5%递增,租金按季度支付,支付时间为每季10日前。 第四条 甲方承诺 1、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无本物业产权的任何纠纷;如因该物业未清事项影响乙方经营,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且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影响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使用事项。如因甲方干预或设置障碍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据实向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 房屋的物业管理、维修和养护 1、因乙方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达到设计要求。 2、房屋管理期内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由乙方自进场之日起负责。 3、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税费 合同签订时,相关税法规定甲方承担的税收为:租赁业营业税及城建教育附加5.6%,房产税12%。 第七条 所有权转移 1、在租赁期内,如甲方将物业进行销售,需在销售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及受让方应将交易合同副本在处置后五个工作日内交乙方建档登记,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对物业的处置行为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有效。如因甲方处置物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据实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若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贰拾年收益总额30%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内,若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在叁个月内,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上浮60%计算支付违约金;叁个月至陆个月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双倍计算支付违约金。连续超过陆个月,应支付甲方本合同贰拾年收益总额30%的违约金,且甲方可单方终止租赁合同。 第九条 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信守合同。 2、在本合同履行中,如遭遇不可抗力或政策变更,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份条款不能继续时,应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且该仲裁为一局终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肆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场是×××××大厦,坐落在 市 路 号,该商场的建筑面积为×××,附该商场的平面图。 1-2 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3 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以后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场的使用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也可进行相应调整,但甲方承诺不得将商场出租给与乙方经营范围(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赁期限 3-1 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场租赁期限为:自年 月日至 年月 日止,期限为 年;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合同继续延长 年,即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延长期限届满后,则本合同再次继续延长 年,既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该场商场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总价款的 %,余款在甲方交付租赁物后个月内支付。 4-3 进场时间为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进场装修并由甲方发出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 五、租赁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商订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六、商场的装修及维修 6-1 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的装修如涉及商场主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否则乙方不得擅自进行。 6-2 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及本合同5-2条款所列设施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但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丙方的权利、义务 7-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7-4 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赁期内,如政府收回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必须退还相应的租金及承担乙方的利息损失。 7-6 租赁期内,如租赁标的物具备出售条件的,则必须售与乙方,同时另行签订买卖合同,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即为购房款,对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7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 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 乙方对商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8-6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8 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及承担利息外,还应承担装修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乙方利用商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 如甲方对乙方的装修申请未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绝乙方的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年年租金的违约金。如甲方的该等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则除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10-2 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 致使商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3 甲方违反7-7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0-4 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 10-5 租赁期内,甲丙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场的,或将房地产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纳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应予退还,且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经营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10-6 甲、乙双方均承诺放弃向仲裁机构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请降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权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则除返还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担相应利息外,还需承担乙方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费用,且支付给乙方 万元的违约金。 11-2 丁方愿意为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义务提供担保。 11-3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6 甲、丙方应提交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甲、丙方之间的合同、丙方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丙方的文书。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四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丙方:丁方: 订立合同各方: 出租柜台方: 商店(商场),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柜台方: (个体工商户或单位),以下简称承租方。 担保方: 为了搞活经济,充分发挥柜台的经济效益,经双方协商,由出租方将柜台租给承租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柜台的数量、面积及其座落的地点。 第二条 租赁柜台的期限和经营范围。 第三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租金标准: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义务 1.承租方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出租方干预。 2.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承租方对于租用的柜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承租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出租方的经营范围。 5.承租方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承租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承租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五条 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期交付租金。 2.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店堂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①擅自改变柜台的使用性质; ②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③逾期不交纳租金,经出租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④承租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出租方必须尊重承租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承租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出租方必须给予承租方以同本店柜台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承租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六条 纳税 出租方、承租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七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承租方依法经营和遵守店堂纪律、规章制度,要求承租方按期向出租方交纳租金。 2.承租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出租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其交纳后,有权要求承租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满、停租或承租方迁走时,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合同各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经 公证(或鉴证)机关公证。合同正本一式 份,订立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送 等部门各一份备案。 出租方: (盖章) 代表人 (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电话: 承租方: (盖章) 代表人: (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担保方: (盖章) 代表人: (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订立合同地点: 订立合同时间: 甲乙双方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附属物,乙方用于商业经营用途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1.1 本合同租赁物为 号 共计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附属设备设施和附属场地。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上述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 本合同租赁物的房屋共计 层,其中一层面积 平方米、负一层面积 平方米(以双方共同测量数据为准)。详见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该租赁房屋平面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1.3 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设备设施包括:合格并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统、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供水供电系统、有线电视线路、有线电话预留线路、自动扶梯(2台)、货梯(一台,甲乙双方共同使用)、合格并正常使用的中央空调等。具体见甲乙双方列出的附属设备设施清单,由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 1.4 本合同租赁物的附属场地包括租赁物部份顶部及外立面的商场店招位、广告位、停车位,以及门前场地、员工通道等。详见附属场地清单及分界图,该附属场地清单和分界图由甲乙双方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四。 1.5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本合同租赁物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在交付时应签订交接清单,注明本合同租赁物的详细状态。甲方保证乙方能安全、正常、有效地使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2.2 为利于乙方的装修等开业筹备工作,甲方提供 月装修期,装修期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并且保证水电等的供应,乙方承担装修期相应的水电及其它一切费用。 2.3 优先租赁权。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或租赁物继受人是否继续租赁该商场。乙方如决定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续租的租赁协议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2.4 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甲方或租赁物的继受人将租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出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5 撤离期。合同到期或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约定的撤离日后15日内撤出。在撤离期内,乙方将所有权属于乙方的设备设施及货物清除出租赁房屋。在撤离期间,甲方不收取租赁费用。 第三条 附属设备设施及甲乙双方维护保养责任 3.1 有关水电方面 3.1.1 甲方应于交付租赁物的同时向乙方提供不少于210kv的电量供乙方照明、展示使用,并将电源接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柜并独立按装计量表,由乙方独立控制。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货梯、自动扶梯的用电不包括在前述的210kv中,由甲方另行提供并能满足上述设备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时应确保现有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配电柜等供电设备设施符合国家电气使用标准并处于正常完好的使用状态。 3.1.2 甲方应对本租赁物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设备至乙方租赁房屋的配电 3.2 有关消防方面 3.2.1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租赁物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开设商场要求的消防设施(包括喷淋、烟感、消防栓、报警联动系统以及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灭火机、灭火箱等)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年检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年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 有关消防方面 3.2.1甲方应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规定在交付租赁物时向乙方提供符合开设商场要求的消防设施(包括喷淋、烟感、消防栓、报警联动系统以及应急灯、疏散指示灯、灭火机、灭火箱等)和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年检合格证明,该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和年验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五。 3.2.2 乙方在装修及消防报审过程中发现原有消防系统不合格,甲方应及时按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并负责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如甲方未能及时修复,乙方为不影响经营,可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确认后先行垫资对不完善的消防系统按照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进行修复或完善。乙方垫付的费用,经协商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由乙方在租赁费用中直接扣除,乙方在收到款项时须向甲方提供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清单和相应的合法发票。 3.2.3 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消防系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年检。乙方应对其租赁物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使用,并通过消防部门年检。若因甲方或乙方维保不当,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过年检的,甲方或乙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3 有关自动扶梯、货梯 3.3.1 甲方应在交付租赁物的同时,提供能正常使用,并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验收的自动扶梯2台。甲方应同时提供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合格证明,该验收合格证明和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六。 3.3.2 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自动扶梯进行维修保养,承担全部费用,并按规定年检,在合同到期后应保证自动扶梯完好并且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若因乙方维保不当,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通过年检的,乙方应按合同第七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3.3 甲乙双方共用货梯一台,由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使用及维护保养费用各半承担。 3.4 有关中央空调 3.4.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调服务,中央空调每年首次启用和停用的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经营需要协商制定,确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关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内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设施的租赁费,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消防设施、电梯等设备供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内是乙方独立使用的甲供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维修保养,保修期外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甲方应把相应的厂商资 3.4 有关中央空调 3.4.1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中央空调服务,中央空调每年首次启用和停用的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经营需要协商制定,确保乙方正常安全使用。 3.5 有关租赁物的维修保养 3.5.1 在乙方已支付的租金内已包含甲方提供的基本设施的租赁费,即甲方提供的中央空调、消防设施、电梯等设备供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内是乙方独立使用的甲供设备,在保修期内由甲方负责维修保养,保修期外由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甲方应把相应的厂商资料提供给乙方),但乙方应根据公用事业部门及其他单位的要求按期支付该设施的日常使用费用。 第四条 租赁费用、押金及其支付 4.1 租赁费用 本条所定义的租赁费用,包括租赁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等费用(本条另有约定的费用除外)。租赁费用为 万元/年(其中房屋租赁费为 万元,设备设施费租赁费为 万元),租赁费用采取“先付后租”的方式按半年支付。乙方于每半年到期前15日向甲方缴纳下半年租赁费用,甲方在收到租赁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按乙方支付的金额向乙方出具符合税法规定的房屋租赁专用发票。甲方如延迟出具发票,乙方有权相应顺延下期租赁费用的支付。 4.2 水电费 甲方为乙方租赁部分单独安装水电表。乙方按该水电表的计量数字按月向甲方交纳水电费,单价以同期供水供电部门公布的用水用电单价为准,线损按实际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甲方应提供同期供水供电部门的水电费单价表及乙方使用水电明细表。甲方在收取电费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如延迟提供发票,乙方有权相应延迟交纳水电费。乙方在收到甲方水电费发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费用,逾期按日 元向甲方缴纳违约金。供水、供电等有关部门就水电费给予甲方的优惠政策乙方同样享受。 4.3 中央空调使用费 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的水耗、电耗、燃料、水处理费、送新风费及维修保养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按月结算,先用后付。甲方在收取制冷费用的同时,应向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4.4 商场停车位及周边场地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支付甲方每年场外物业管理费万元整,乙方经营涉及政府部门的费收由乙方另行自行负责。 4.5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定金 万元整,甲方正式交付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个半年租金,定金转为租赁保证金,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退还(不计息)。 4.6 租赁期内,除本条明示的收费项目外,甲方不得另立收费项目向乙方收取本条约定项目以外的费用。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租赁物的产权关系清晰没有争议,甲方有权出租。在租赁期内,甲方任何产权方面的变动均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2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租赁物在租赁期内不得另行出租给第三方,保证不因租赁房屋发 5.3 租赁期内,租赁物产权如转移,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继受人受本合同约束,继续履行本合同,履行在本合同中甲方的义务,并协调好租赁物继受人与乙方的关系,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甲方如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需得到乙方的书面认可。 5.4 甲方应努力承担作为出租方的义务,在乙方相关手续及事务办理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尽可能的协助。租赁期内,甲方负责处理因租赁物的相邻关系,乙方有协助的义务;租赁物如因政府规划等原因需拆迁,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取得拆迁方面的权益。 5.5 甲方承诺严格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如未履行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损失,致使该方要求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应对乙方或第三方予以赔偿。乙方对第三方提出的要求,应积极应对,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对扩大的损失予以拒绝。 5.6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租赁物所在大厦及外立面的其他部分用于自营,或租赁、出售给第三方用于经营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项目或广告宣传。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7 甲方应保证其出租的房屋在租赁期内能安全、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由于房屋本身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负责修复,若乙方因此受到间接或直接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损失,甲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经协商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可从租金中直接予以扣除。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设备设施在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安全、正常地使用,并将厂商资料提供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承租租赁物的用途为乙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6.2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租赁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如不能按时缴纳,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 第七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3 租赁期间,乙方在不改变租赁物内部结构和功能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商场柜台布置、经营格局等作合理调整,并进行内部装修与改造。乙方如确需对房屋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改造的,在改造前须将方案交甲方审查,乙方的改造方案不得危及建筑结构安全及房屋的正常使用。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添加其他设备设施或其它财产,费用由乙方承担,产权归乙方所有。双方的租赁关系结束后,由乙方对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进行拆除并恢复该租赁物原状。 6.4 承租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租赁物部分转租给第三方,乙方有权将商场的专柜展台等租赁给厂家使用,但:①分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②本合同发生终止时,分租合同也相应终止。乙方保证作为承租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甲方不因该转租行为而使本合同项下的利益受到影响,否则视乙方违约,乙 6.5 乙方承诺严格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如未履行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或造成第三方损失,致使该方要求甲方承担责任的,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方予以全部赔偿。甲方对第三方提出的要求,应积极应对,尽可能减少该项责任,否则,乙方有权对扩大的损失予以拒绝。 6.6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物及外立面的其他部份用于自营或租赁给第三方用于经营与甲方现有经营范围相同的或类似的项目及宣传(如:餐饮、服饰、食品超市等)。 6.7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若因乙方使用不当,房屋或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除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乙方应自行负责上述房屋及设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中第1.5款,延迟交付租赁物,延迟提供乙方正常供电、供水,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每天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延迟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中第3.2.1款,延迟提供消防验收证明,应免除乙方延迟期间的租赁费用。延迟提供达7天以上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按每日 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延迟达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3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3.1.2款、第3.2.3款、第5.2款、第5.6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若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甲方还应另行实施赔偿。 7.4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中第5.1款,因甲方的出租权有争议或引起纠纷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按年租赁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7.5 乙方违反本合同、6.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万元。 7.6 乙方违反本合同4.2款,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按 元加收滞纳金,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延迟达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7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3.2.3款、第6.4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赁费用的违约金,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实施赔偿。 7.8 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条款外,任何一方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均视为严重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对方一年租赁费用的违约金。 7.9除本协议违约责任有特别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均应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七天内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对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者公开、泄露及不正当使用。公开、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须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免责条约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免责条约 9.1 因不可抗拒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时,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甲乙双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条款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 (县)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 12.1 本合同一式八份, 甲乙双方各执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后十五日内,双方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有关费用按政府有关规定缴纳。 12.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场是__________大厦,坐落在_________ 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该商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附该商场的平面图。 1-2 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3 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以后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场的使用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也可进行相应调整,但甲方承诺不得将商场出租给与乙方经营范围(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赁期限 3-1 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场租赁期限为: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_年;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合同继续延长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止;上述延长期限届满后,则本合同再次继续延长_________年,既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该场商场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总价款的_________%,余款在甲方交付租赁物后_________个月内支付。 4-3 进场时间为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进场装修并由甲方发出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 五、租赁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商订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六、商场的装修及维修 6-1 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的装修如涉及商场主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否则乙方不得擅自进行。 6-2 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及本合同5-2条款所列设施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但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丙方的权利、义务 7-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7-4 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赁期内,如政府收回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必须退还相应的租金及承担乙方的利息损失。 7-6 租赁期内,如租赁标的物具备出售条件的,则必须售与乙方,同时另行签订买卖合同,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即为购房款,对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7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 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 乙方对商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8-6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8 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及承担利息外,还应承担装修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乙方利用商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 如甲方对乙方的装修申请未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绝乙方的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年年租金的违约金。如甲方的该等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则除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10-2 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 致使商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3 甲方违反7-7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0-4 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 10-5 租赁期内,甲丙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场的,或将房地产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纳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应予退还,且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经营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10-6 甲、乙双方均承诺放弃向仲裁机构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请降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权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则除返还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担相应利息外,还需承担乙方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费用,且支付给乙方 万元的违约金。 11-2 丁方愿意为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义务提供担保。 11-3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6 甲、丙方应提交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甲、丙方之间的合同、丙方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丙方的文书。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四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是位于东莞市东城区东纵路208号万达广场(下称“万达广场”)室外步行街 号铺(下称“该商铺”)的合法产权人。 2、甲方拟出租/乙方拟承租该商铺。 鉴于前述情形,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该商铺租赁及相关物业管理等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该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该商铺的位置:万达广场室外步行街 号(附图)。 2、该商铺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建筑面积数为本合同项下的租金、物业服务费等款项、费用计取基数。 3、该商铺的租赁用途:乙方承租该商铺用于经营(商品类别) 或其他经营用途。 二、租期和开业 1、本合同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下称“进场装修日”)将该商铺按现状(即毛坯房的方式)移交给乙方,届时双方应签署交接确认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乙方的装修期。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支付租金(即俗称免租装修期)。 3、乙方应在免租装修期内完成装修。乙方在免租装修期内需交纳物业服务费,需承担免租装修期内该商铺发生的能源费等相关费用,并应在进场装修前向该商铺所在商场的物业服务公司(大连万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下称“管理公司”)预付。 三、租金 1、双方约定该商铺租金为: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整)。 以上租金均不含物业管理费、采暖费、能源费、租赁税及乙方经营产生的费用。 2、租金支付期限: (1)双方约定,每壹个月为一个计租期;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当个计租期的租金。 (2)其中第一个计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 3、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可以现金或银行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交到甲方书面指定的账户之日为乙方的实际付款日。 4、本条约定的乙方付款方式、实际付款日的确定,适用于乙方就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或费用,其中应向管理公司支付款项或费用的账户由管理公司另行书面指定。 5、甲方收款帐户为:开户行: ;户名: ; 帐号: 。 四、物业管理及物业服务费、冬季采暖费和能源费 1、乙方保证遵守管理公司对万达广场及该商铺的《经营管理公约》,遵守《经营承诺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及与管理公司达成的“租户手册” 中的物业管理内容。 2、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当向管理公司交纳该商铺的物业服务费。该商铺的物业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平米8元人民币,即每月物业服务费为 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如日后物业管理费递增或减少,由乙方自理。物业服务费每3个月为一个计费期。乙方应在每个计费期结束15日前向管理公司交纳下一个计费期的物业服务费。 3、乙方应承担租赁期限内该商铺发生的水、电等能源费用(实行分户计量),水、电费实行电卡充值。 五、保证金 1、为了确保本合同下各款项、费用按时足额交纳,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租金保证金、物业服务费保证金、经营质量保证金。 2、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两个月的租金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整)如乙方未能如约交纳租金的,甲方有权从租金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抵或扣罚,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7日内补足租金保证金;逾期未予补足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该商铺,商铺交还按本合同第八条执行。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乙方在经营期间因商品质量问题而引起顾客投诉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3、合同终止时,双方办理完撤离手续后的10日内,由甲方及物管公司将租金、物业服务费保证金余额无息返还;在乙方办理完撤离手续30日后,管理公司将经营质量保证金余额无息返还。 六、迟延履行违约金 乙方延期向甲方或管理公司交纳其应付款项或费用,则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收取迟延履行违约金,该违约金以迟延应付款项或费用金额每日3‰计算,从应付之日至实际全额付清之日。 七、该商铺的使用 1、该商铺的装修:乙方就该商铺的装修方案应事先交甲方和管理公司书面审查同意后实施。甲方和管理公司应当在收到装修方案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同意。 乙方装修时应当遵守万达广场有关装修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公司有权对乙方不合理的装修行为予以指正或制止。 前述甲方和管理公司的审查同意行为或者管理公司的指正或制止行为,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并不导致甲方或管理公司因此对乙方装修承担责任。 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管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防火、防盗、用电等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否则责任自负,造成他方损害的应予赔偿。 3、乙方应当在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万达广场的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其良好使用状态。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或故障,乙方应当及时自行修复或给予赔偿。 4、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按期足额向甲方付清租金的情况下,在甲方的书面同意下,乙方有权转租或分租。届时,租金由甲方与丙方协商,相关转让费由乙方与丙方协商。 5、乙方承诺:如果乙方的行为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损失,乙方应当无条件给予赔偿。 八、该商铺的交还 1、本合同终止后的7日内,乙方应当在保护该商铺墙面、天棚、地面装修完整性的前提下(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损耗除外)交还甲方。乙方应在撤离该商铺时将商铺内自属物品清理完毕,逾期作为放弃物品,甲方有权任意处理。 2、乙方在撤离该商铺前应当结清所有对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应付款项或费用。 3、因乙方原因导致其未能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7日内完成撤离,并将符合约定条件的该商铺交还甲方的,由此造成甲方与第三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每延期一天,乙方还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日租金水平双倍的占用费。 九、优先购买权、承租权 1、在租赁期限内,如甲方转卖该商铺,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有关该商铺转卖条件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在30日内与甲方达成相关协议,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将该商铺转卖给第三人,则甲方保证本合同内容得到受让人知晓并继续适用受让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的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税费 乙方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定承担并缴纳相应税费,租金不含任何税费。 十一、合同终止与解除 1、如甲乙任意一方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或违约,双方自行协商以书面形式拟定赔偿条款。 2、如乙方违法经营或危害社会秩序,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补偿。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4、本合同项下租期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果乙方愿意续租,应在租期届满30 日 前与甲方另行达成续租协议。 5、甲方出售房屋,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6、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特别约定 1、为了万达广场商业步行街商铺整体经营效益,甲方授权管理公司对需要合并经营的区域进行统一规划和调整,乙方知晓并接受此安排。 2、商铺使用人应自行取得在该商铺进行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并承担相应费用,如需甲方提供协助的(如提供房产权证等权属证明的),甲方无条件予以协助,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3、如乙方同时承租该商铺相邻商铺,乙方应另行与该相邻商铺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甲方同意乙方将商铺间隔墙拆除以合并经营区域,但乙方应在该商铺交还前恢复间隔墙。 4、乙方应知悉并遵守《经营管理规约》,守法经营,与邻友好,遵守管理公司的各项合理规定。如因乙方不遵守上述约定产生的纠纷,一概与甲方无关。 5、乙方在结业前须将营业执照等与该商铺相关证件全部撤销处理,若未处理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商铺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继续使用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对方责任或损失。 十四、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的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管理公司地位和身份 管理公司作为该商铺所在商场物业服务的提供方,不影响本合同中甲、乙双方的主体地位和相关权利义务,不因此为甲方或乙方承担任何责任。甲、乙双方同意管理公司有权援引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与乙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十六、通知 1、甲、乙双方按照下列内容送达通知或文件,可视为送达: (1)甲方住址: 邮编: (2)乙方住址: 邮编: 任何一方变更以上内容,应当及时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出租方:装饰城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为了促进装饰城的市场繁荣,实现“统一管理、划区经营”的经营理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装饰城商铺出租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坐落地址:xx县襄河镇南屏路888号、装饰城 幢_____号商铺,建筑面积 ㎡ 第二条、乙方租用上述铺面用以经营 业种(品牌),如转作经营其他业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租赁期间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租赁期限: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方式及经营保证金: 一、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1 种方式缴纳租金 1、按年交纳,先付后用,于每租约年 30日前支付下年的租金: 20xx年20xx年月日为免租期; 20xx年20xx年月/米2/月,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 ),20xx年 月 日前支付; 20xx年20xx年月/米/月,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 ),20xx年 月 日前支付; 2、元/年,三年一次性交纳,先付后用,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二、乙方在签约时一次性缴纳经营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 元整(¥ )。此经营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乙方遵循市场的统一管理、合法经 营和按时缴纳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方面,在合同到期后60天内经甲方确认没有任何遗留问题后无息退还。 第五条、市场物业管理费用、水电费、维修费等缴费办法: 1、市场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经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是0.65元/m2/月,一年一收。 2、水电费:按相关规定进行预交,甲方于合同期的租约年度与乙方结算,多退少补。 3、维修费: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构造及附属设施损毁的,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乙方无权提前退租;若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乙方有义务提前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经营保证金,并有权收回所租房屋。 2、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并协商续签租赁协议。逾期,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甲方职责: 1、在乙方履行相关手续并交清相关费用的情况下于 20xx年 3月 1日前将本铺面交付乙方使用; 2、对市场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编制,进行统一招商,并负责市场整体形象的包装及对外进行宣传、推广; 3、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网络宣传中心,为经营户做好品牌宣传服务; 4、负责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及氛围、清洁畅通的道路,向市场内经营户和消费者提供便利的购销场所; 5、负责正常的房屋和市场内建筑共用部位的维护、管理等; 6、负责市场内所有车辆的正常通行及停车场有序管理; 7、负责市场内水电等日常事物运营和管理; 8、统一经营和调度市场内物流配送; 9、保障市场内良好的治安秩序; 10、协助乙方办理在装饰城进行合法经营有关的各种手续。 11、甲方有义务积极地为乙方向政府等相关部门争取相关的经营优惠政策; 12、其它相关事宜。 第七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在装饰城进行经营活动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自觉维护装饰城的整体形象,且不得在市场内随意张贴悬挂宣传物品。 2、乙方必须依约交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如有拖欠,乙方愿意按照下列第①条承担责任: ①超过30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予退还乙方的经营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另行追偿。 ②超过30天,甲方有权从经营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 7日内乙方必须补足经营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追偿。 3、乙方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须书面申报方案经甲方同意,并交纳装修保证金 元给管理公司,不得破坏房屋内外结构,经验收合格,扣除装修垃圾清运费____ 元后,管理公司将剩余的装修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须征得管理公司同意,并由管理公司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管理公司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双方愿意按照下列第 ①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后5日内将租赁房屋在清洁、完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还甲方。乙方承诺若不按时交还,甲方有权自行收回房屋,并将乙方的物品搬出,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将逾期房租从经营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另行追偿。在甲方确认没有任何遗留问题后无息退还经营保证金。 ②甲方按约定将房屋交予乙方,但该房屋的后期经营和管理必须服从盛大装饰城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及业主公约。 5、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规定使用,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须依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积极配合并参与市场安全管理。 7、乙方须对其经营场所内的所有财产办理相关保险,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爱护城内一切公共环境及设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第九条、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商铺后 60日内,乙方应将房屋装修完毕并投入经营。逾期不开业经营的,每逾期1天,甲方有权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三收取乙方违约金。超过3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协议,所交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协议经过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协议签订地的行政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 租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物业的有关事宜,在自愿、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投资购买的位于路18号 负1 层计1285㎡商场,用途:商业服务(商铺),结构:混合,层高:6.2m。 第二条 商场租赁期限: 1、起算日期: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终止日期:从起算日期计算至五年止。 第三条 租金支付 (一)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20xx年1月1日,乙方可提前进场装修并完成商场经营的一切事宜。在此期间,除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外,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20xx年1月1日起,,租金为每月70元/㎡。后期租金按每年5%递增,租金按季度支付,支付时间为每季10日前。 第四条 甲方承诺 1、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无本物业产权的任何纠纷;如因该物业未清事项影响乙方经营,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且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不以其他任何方式影响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使用事项。如因甲方干预或设置障碍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据实向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 房屋的物业管理、维修和养护 1、因乙方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达到设计要求。 2、房屋管理期内的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由乙方自进场之日起负责。 3、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税费 合同签订时,相关税法规定甲方承担的税收为:租赁业营业税及城建教育附加5.6%,房产税12%。 第七条 所有权转移 1、在租赁期内,如甲方将物业进行销售,需在销售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及受让方应将交易合同副本在处置后五个工作日内交乙方建档登记,依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办理相关手续,逾期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对物业的处置行为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有效。如因甲方处置物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据实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若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贰拾年收益总额30%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内,若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租金,在叁个月内,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上浮60%计算支付违约金;叁个月至陆个月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双倍计算支付违约金。连续超过陆个月,应支付甲方本合同贰拾年收益总额30%的违约金,且甲方可单方终止租赁合同。 第九条 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信守合同。 2、在本合同履行中,如遭遇不可抗力或政策变更,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份条款不能继续时,应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且该仲裁为一局终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肆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出租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人代表: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租赁商铺的位置、面积 商铺位置:本合同租赁商铺(以下简称“____商铺”)位于成都市天长路_________号“______”商业广场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号商铺。 租赁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监理处出具的测量报告为准)。 第二条 租赁商铺经营范围及要求 经营范围:承租方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仅限于经营_________。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超范围经营属违约行为。(详见本合同第九条) 经营要求:商铺的经营人只限于本合同书的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转租或以联营、承包等其它形式变相转租属违约责任。(详见本合同第九条)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租赁商铺的租金、物业代管费及递增标准 租金标准:商铺的单位租金标准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月租金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物业代管费标准:商铺的单位物业代管费标准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月物业代管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租金及物业代管费递增标准:商铺的租金和物业代管费在免租期满后开始正式计算,由正式计算之日的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及物业代管费按__________%的增幅递增。租金及物业代管费缴纳时间:商铺租金和物业代管费按季结,由承租方每季的前_________日内将本季度租金及物业代管费交付给出租方或出租方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付款方式:转帐或现金。 免租期: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终止,则乙方不再享有此免租期。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书签定之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支付三个月租金和物业代管费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承租方所缴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若承租方未有违约行为,则由出租方全额退还。如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终止,乙方所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其他收费标准及期限 商铺交付使用后,由于装修、经营活动产生的水、电、气、通讯等费用及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由承租方自行向商铺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收费标准及期限:管理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总计_________元/月(大写: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办理商铺交接时,承租方需预________个月管理费。水、电、气费:计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水、电、气费履约保证金及装修违约金:按照商铺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水、电、气费及管理费交纳期限:每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 第七条 商铺交接时间 交房时间:出租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商铺交付承租方装修和使用,承租方需书面签收。 第八条 装修约定 承租方保证在签定本合同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进场装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装修完毕并开始营业。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 1、承租人拖欠商铺租金及物业代管费达_______天及以上的; 2、承租人拖欠水、电、气、管理费达_______天及以上的; 3、承租方逾期开业达_______天及以上的的。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且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_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出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实际损失(包括律师诉讼代理费): 1、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让、转借商铺或擅自歇业的; 2、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超范围经营的; 3、 承租方擅自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 承租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5、承租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或其它原因终止,承租方逾期不搬迁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发出《限期搬迁通知书》。在送达承租方(或授权文件签收人)签收后或出租方向本合同所载明承租方之通讯地址邮寄《限期搬迁通知书》两周后,出租方可在公证处的现场公证下对商铺内的财物进行清理并搬迁,异地封存。出租方因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和物业代管费的,属违约行为,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日承租方逾期交付水、电、气、管理费,属违约行为,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日。 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开始营业日期承租方逾期开业属违约行为,应按日租金(每月按_____天计算折合)的双倍按天向出租方给予赔偿。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商铺供承租人使用的,应偿付承租方违约金_________元/日。出租方无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出租方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_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赔偿承租方因此而遭受的其他实际损失。 第十条 其他 承租方在商铺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相关入驻手续。在承租方领取钥匙后,商铺正式由出租方移交至承租方使用,直至双方期满或合同终止。 在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赁的商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在租赁期内,如出租方出售承租方所租赁的商铺,出租方应协助承租方且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办理换签手续,即终止本合同,由承租方与商铺新的所有权人在本合同基础上重新签署租赁合同。租赁期内商铺的维修由承租方自行进行并承担相关费用,但承租方应承担因维修而造成商铺原有墙体结构、管线设施被破坏的责任。 租赁期未满,若因承租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解除或提前终止,承租方不得拆走装修物及其附属物。承租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因此引起的纠纷,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出租方因此受到损失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承租方须书面授权商铺日常工作人员作为文件签收人以便于双方各种来往文书的签收。 承租方若有意在合同期满后继续租赁,须在合同期满前________天书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请。 本合同未尽条 款,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以达成的书面补充合同为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执______份出租方授权委托人备案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委托代表: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承租方:(签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委托代表: 签定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下称“甲方”):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承租方(下称“乙方”):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是位于蚌埠万达广场(下称“广场”)室外步行街 期 号铺(下称“该商铺”)的合法产权人。 2、甲方拟出租、乙方拟承租该商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该商铺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商铺概况 1、 位置:室外步行街 期 号(详见附图)。 2、 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面积数为该商铺租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计算基数。 3、 租赁用途:经营商品类别为 ;品牌为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改前述经营商品类别及品牌。 二、 租期和开业 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下称“进场日”)将该商铺按届时现状移交给乙方,乙方同意在进场日开始对该商铺进行装修和开业筹备,届时双方签署交接确认书。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无需支付租金,仅需承担进场日起商铺发生的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和装修押金、装修保证金。 三、 租金 1、 商铺租金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元/月·㎡,年租金为 元(大写: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元/月·㎡,年租金为 元(大写: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元/月·㎡,年租金为 元(大写: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元/月·㎡,年租金为 元(大写: )。 5)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元/月·㎡,年租金为 元(大写: )。 6) 备注: 租金均不含物业服务费、能源费及公共能源费。本合同项下租金等费用均为人民币。 2、 租金支付 自计租日起,每 个月为一个交租期。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 日内支付第一个交租期租金,之后应在每个交租期届满 日前支付下一个交租期租金。乙方以现金或双方另行商定方式支付租金。乙方付款日以甲方收到款项之日为准。 四、 物业管理服务 1、 乙方保证遵守广场《经营管理公约》,遵守《经营承诺书》、《经营管理手册》、《消防安全责任书》,及与物业服务公司达成《物业管理协议》等文件规定。 2、 乙方承担并直接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该商铺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标准为____ 元/月·㎡,月物业服务费为 元(大写: )。 五、 保证金 作为乙方按期足额交纳租金、履行承租人义务的担保,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即 元(大写: )。如乙方未能如约交纳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欠租或损失赔偿金,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补足租金及保证金;逾期未补足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 迟延履行违约金 1、 若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支付应付未付金额0.3%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2、 乙方如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经营不善应提前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撤场申请,在经过甲方审批后方可退场,否则不予退还租金、保证金。(已交租金、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七、 商铺使用 1、 乙方应事先将该商铺装修方案提甲方审查同意方可实施装修。 2、 乙方应执行《装修管理协议》、《装修管理手册》和广场装修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该商铺所在整体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积极配合竣工验收。 3、 乙方应积极办理该商铺经营手续,确保开业日前完成工商、税务等开业所需审批。 4、 乙方应严格遵守广场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及防火、防盗、用电等规定,否则责任自负,并应赔偿由此造成损失。 5、 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该商铺及广场各项设施设备,保持该商铺良好使用状态。如造成损坏或故障,乙方应及时修复或赔偿。乙方应为该商铺内其自有物品、设备等财产办理保险,并投保该商铺经营的公众责任险,并保持前述保险在租赁期限内持续有效。 6、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或分租该商铺。否则转租或分租行为无效,相应收益均由甲方享有。 7、 乙方保证合法经营,不损害他方合法权利。否则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乙方均应自行全部赔偿。 八、 商铺交还 1、 本合同终止后7日内,乙方应将该商铺恢复到进场日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损耗、拆除将导致该商铺墙面、地面、天花受损的装修部分除外),以清洁状态交还甲方。 2、 乙方应在交还该商铺前结清租金、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全部费用,否则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阻止乙方撤离其物品;由此导致损失和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未能按约定交还该商铺,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终止时日租金两倍的占有使用费,且甲方有权采取封门、自行清理铺内物品等强制措施,因此导致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 续租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若乙方希望于本合同完结后继续租赁该房屋的,应于租赁期满前30天书面通知产权方,续租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租赁权。 十、 税费 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承担该商铺租赁及经营涉及的税费。 十一、 合同终止与解除 1、 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2、 租期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及乙方已交纳的其他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届时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如合同在计租日前解除,则以第一个交租期租金作为计算违约金的标准,下同)。 4、 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乙方应按实际发生租期结算;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届时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5、 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擅自提出解除合同(包括擅自撤场行为)的; 2) 乙方迟延支付租金、物业服务费、能源费等费用超过15日的; 3) 乙方未能在开业日前完成装修或未能在开业日正式营业;或未经甲方同意,在经营期间以任何理由在一个月内擅自歇业、关门两天,或一季度内擅自歇业、关门三天; 4) 乙方擅自对该商铺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严重破坏行为;或擅自改变经营商品类别、品牌;或擅自转租、分租;或实施张贴非经营性文字或图片等严重损害广场形象、声誉行为;或发生严重违反广场管理制度行为且未按物业服务公司要求限期纠正;或从事违反消防、环保、经营等法律法规行为的。如甲方按照约定解除本合同,乙方未在甲方解除通知送达后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无异议认可该解除通知,本合同于甲方书面解除通知确定。 十二、场地所有权 租赁期内如房屋所有人转让房屋产权,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通知 甲、乙双方按照下列内容向对方发出通知或文件,视为有效送达对方: 甲方联系地址: 邮 编: 乙方联系住址: 邮 编: 任何一方变更以上内容,应当及时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租赁服务部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4.1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 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1.1 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 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 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商铺的使用 12.1 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 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 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 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3.1 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认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拍卖变卖租户财物是违法的,该条规定的办法只能是在情况紧急时采取,以牺牲较小利益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争取时间】 第十四条 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律师提醒,该规定实际上时给予乙方解除合同权利,只是其要负一定违约责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 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 三十 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 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 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 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 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 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 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 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出租人: 吉安市新世界物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 经营管理的吉安市新世界广场 场地,面积约 平方米,用于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第三条 续租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金标准同本协议。 第四条 租金(先付租金后使用原则) 租金共 元,实行 支付制,以现金为租金支付方式。 第五条 保证金 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在交场地租赁费的同时一并支付保证金 元。乙方商业活动结束后,甲方验收场地达到交付给乙方前状态后,保证金不计总金额退还。 第六条 保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3、对场地进行管理,规划和控制,功能等区域的划分。 4、对乙方商品及财物不承担任何保管、维护责任;若乙方商品发生倒塌、脱落等类似情形造成他人人身或财物有损害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自行办理场地商业活动的有关行政许可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2、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各项税票。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 甲方书面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4、在租赁期限或在场地未完全交付前(包括在移交过程中),因电线、电缆、堆放物、障碍物等因素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九条 协议的解除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 3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为理解除除租赁手续,并按照租金的 30% 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 第十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4.1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 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1.1 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 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 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商铺的使用 12.1 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 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 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 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3.1 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认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拍卖变卖租户财物是违法的,该条规定的办法只能是在情况紧急时采取,以牺牲较小利益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争取时间】 第十四条 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律师提醒,该规定实际上时给予乙方解除合同权利,只是其要负一定违约责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 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 三十 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 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 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 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 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 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 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 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丙 方: 丁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场是×××××大厦,坐落在 市 路 号,该商场的建筑面积为×××㎡,附该商场的平面图。 1-2 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3 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以后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二、租赁物的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场的使用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也可进行相应调整,但甲方承诺不得将商场出租给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赁期限 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场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合同继续延长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延长期限届满后,则本合同再次继续延长 年,既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该场商场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总价款的 %,余款在甲方交付租赁物后 个月内支付。 4-3 进场时间为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进场装修并由甲方发出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 五、租赁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商订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六、商场的装修及维修 6-1 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的装修如涉及商场主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否则乙方不得擅自进行。 6-2 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及本合同5-2条款所列设施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但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7-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7-4 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赁期内,如政府收回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必须退还相应的租金及承担乙方的利息损失。 7-6 租赁期内,如租赁标的物具备出售条件的,则必须售与乙方,同时另行签订买卖合同,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即为购房款,对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7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 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 乙方对商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8-6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8 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及承担利息外,还应承担装修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乙方利用商场从事非法活动的。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 如甲方对乙方的装修申请未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或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乙方的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年年租金的违约金。如甲方的该等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则除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10-2 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商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3 甲方违反7-7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0-4 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 10-5 租赁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场的,或将房地产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纳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应予退还,且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经营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10-6 甲、乙双方均承诺放弃向仲裁机构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请降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权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则除返还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担相应利息外,还需承担乙方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费用,且支付给乙方 万元的违约金。 11-2 丁方愿意为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义务提供担保。 11-3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6 甲、丙方应提交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甲、丙方之间的合同、丙方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丙方的文书。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四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丙方: 丁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出租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 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状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场是×××××大厦,坐落在 市 路 号,该商场的建筑面积为×××,附该商场的平面图。 1-2 甲方为该商场的房地产权利人,有全部的、无任何瑕疵的法定权利、权限和能力签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担本租赁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1-3 以下内容由甲、乙双方在以后的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场的验收依据: (一)有关该商场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二)现有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租赁期满后附属设施的归属问题。 (四)其他甲乙双方认为应另行约定的有关事宜。 二、租赁物的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对所租赁商场的使用范围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符。乙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的,该商场的使用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也可进行相应调整,但甲方承诺不得将商场出租给与乙方经营范围(指西餐咖啡)相同的承租方。 三、租赁期限 3-1 除非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本合同商场租赁期限为:自年 月日至 年月 日止,期限为 年;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合同继续延长 年,即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延长期限届满后,则本合同再次继续延长 年,既自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四、租金支付 4-1 该场商场的租金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4-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定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总价款的 %,余款在甲方交付租赁物后个月内支付。 4-3 进场时间为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进场装修并由甲方发出进场装修通知书之日。 五、租赁物的交付 5-1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进场装修通知书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赁物。 5-2 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应具备的条件由甲乙双方商订后以补充协议确定。 六、商场的装修及维修 6-1 甲方允许乙方按其经营需要,自行设计并装修。乙方应在装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乙方的装修如涉及商场主体结构的,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否则乙方不得擅自进行。 6-2 租赁期间,甲方在接到乙方发出的书面维修通知三日内应及时对租赁物及本合同5-2条款所列设施进行维修。甲方未及时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的除外),但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乙方所有,维修责任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商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商场及附属设施受损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不维修的,甲方可以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甲、丙方的权利、义务 7-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 因出租商场产生的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与出租商场有关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7-3 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7-4 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及土地使用权不得有任何出售、抵押之情形。 7-5 租赁期内,如政府收回该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必须退还相应的租金及承担乙方的利息损失。 7-6 租赁期内,如租赁标的物具备出售条件的,则必须售与乙方,同时另行签订买卖合同,乙方已交纳的租金即为购房款,对此,甲、丙方均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7-7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规划、环保、消防、卫生、通讯、设计、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协助乙方提供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甲方对此类协助不另行收费。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8-1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8-2 乙方负责申报及缴纳因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8-3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使用该商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空调、通讯、设备等费用,按其独立安装的表具度数和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 8-4 乙方拥有完整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8-5 乙方对商场招牌的设计和安装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8-6 乙方负责租赁期间商场内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对于因在租赁商场内发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斗殴、火灾、烟雾、水浸或任何物质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租赁物自身原因导致的除外。 8-7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8-8 租赁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组建或聘请的专业物管公司统一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物业管理费(包括:公共区域提供水、电、清洁、保安、园艺、垃圾清运、房屋管理所需的费用)。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9-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9-2 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违约方承担下列相应的违约责任外,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书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 甲方交付的商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 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场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甲方除返还乙方已支付的租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及承担利息外,还应承担装修费用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乙方利用商场从事非法活动的。 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3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商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场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场毁损、灭失的。 十、违约责任 10-1 如甲方对乙方的装修申请未在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或以不 合理的理由拒绝乙方的申请,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年年租金的违约金。如甲方的该等行为导致乙方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则除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10-2 租赁期内,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 致使商场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场导致的损害除外。 10-3 甲方违反7-7规定的协助义务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0-4 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交纳的租金不作退回,且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 10-5 租赁期内,甲丙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收回商场的,或将房地产出售抵押的,乙方已交纳但尚未到期的租金及利息,甲方应予退还,且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整个合同期限内未到期租金的2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所有装修费、替代营业用房的租金差价、停业期间的经营损失、律师费和诉讼费。 10-6 甲、乙双方均承诺放弃向仲裁机构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请降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权利。 十一、其他 11-1 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性,否则除返还未到期的租金及承担相应利息外,还需承担乙方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费用,且支付给乙方 万元的违约金。 11-2 丁方愿意为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义务提供担保。 11-3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效力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4 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本合同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11-6 甲、丙方应提交与本次交易有关的甲、丙方之间的合同、丙方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及政府有关部门对丙方的文书。 11-7 本合同各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11-8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四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合同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丙方:丁方: 签字:签字: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一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二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三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四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五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六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七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八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九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十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十一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十二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十三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十四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十五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十六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十七
商场租赁合同 商场租赁协议篇十八